公司库 产品库 商机库 四方通宝 商机全球通 电子白皮书 推广 联盟 广告 情报 工具 导航 贺卡 测评 博客 会员活动
资讯 产经 财经 热评 展会 访谈 招聘 职场 人事 培训 管理 专家 财税 法务 时尚 服饰 影视 酷玩 生活  注册 登录
频道首页 个人求职 企业招聘 人在职场 人力资源 教育培训 职场测评 校园专区 招 聘 会
  当前位置 > 铭万网 > 招聘求职 > 人力资源 > 劳动法规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铭万网 时间: 2006年06月29日11:01 信息来源: 中人网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年龄条件:指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达到合法的劳动年龄。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这表明年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达到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能力的条件:指劳动者凭借自己的智力或体力完成某项工作的能力。各类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差别很大,脑力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与体力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成年工与未成年工的劳动能力,男性劳动者与女性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都是有区别的,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根据合同的内容,分别与有相应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订立,这样才能保证劳动合同的正确履行。    

  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由社会救济解决,不存在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至ysl@mainone.cn或致电:010-64401238-653。
评论】 【 】 【推荐】 【打印

[热门关键词]: 劳动者 劳动合同 企业
     
     相关信息
  · 提醒:千万别忽视劳动合同附件 2006-04-20
  · 医疗期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2006-04-20
  · 劳动合同法到底该“偏袒”谁? 2006-04-19
  · 提醒:就业协议不能取代劳动合同 2006-04-18
  · 案例说法:未签续聘合同是否付赔偿金 2006-04-17
  · 劳动法案例:合同续签没有试用期 2006-04-17
     我来说两句

昵称: 匿名
请您注意:
  •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网留言板管理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留言内容
  • 您在本网的留言,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或引用
  •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美国职场:带宠物上班
    美国职场刮起新风尚:众白领带宠物上班..
    爱我无需忘记足球
    职场人:亲爱的,爱我无需忘记足球..
     ·“白领”跃升“金领”四个捷径
     ·诺基亚与西门子合并电信将裁员
     ·试验:1元和23元牙膏没大差别
     ·名企择才标准起码要跳过3次槽
     
    青藏铁路9大世界之最
    青藏铁路即将通车,创造出九大世界之最..
     ·工作中暑算工伤防暑属福利
     ·职场忧郁症:男女成因不同
     ·著名品牌李宁的物流组合拳
     ·美洲式西餐体验舌尖的热情
     ·地方政府竟为地产当推销员
     ·欧美日韩汽车在中国争老大
    铭万版权所有 © 2004-2006 集团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免责声明 | 诚征代理 | 友情链接 | 招聘英才
    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10-64401203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mainone.cn
    京ICP证050659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铭万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