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3名厅处座因商业贿赂落马
重庆市检察院首次发布反腐报告:3年查处近800件商业贿赂案,涉案金额超过8000万元
反腐报告
案情分析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首次向社会发布了该院3年反商业贿赂案件分析报告。报告统计,2003年至2005年3年间,重庆市检察院共查处796件商业贿赂案,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在已被查处的808人中,有243名县处级和地厅级干部落马。
发案比例逐年增大
据统计报告分析,3年来,全市检察院职侦部门立案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一直居高不下,且从2003到2005年,商业贿赂案件数量比例,在当年全市立案查办的贿赂案件中,从68.5%%上升到了98.9%%,从立案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比例中,也从35.4%%上升到了57%%。
犯罪人员身份集中
经统计,在近三年立案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涉案人员中,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4人,占立案总数的52.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9人,占立案总数的27%%;县处级以下人员483人,占立案总数的59.8%%,县处级人员232人,占立案总数的28.7%%,地厅级人员11人,占立案总数的13.6%%。
同时,商业贿赂案件的涉案金额在逐年增加,大案数量突出。在涉案金额中,5-50万元的大案占了立案总数的59.3%%。
“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发、群发区。反腐分析报告,为检察院确定工作方向和重点,提供了借鉴。”
打击商业贿赂12领域成监控重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检部署,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将是今年重庆市检察院反腐工作的重点。
12领域要重点监控
根据重庆市实际情况,市检察院列出了12个重点监控领域。它们包括: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电信、电力等领域。
有关人士解释,“这些都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又很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领域。”
公务员受贿要重处
在这些易发案环节,国家公务员的职权行为将受到更严格的监督。该负责人透露,检察院已经作好布置,将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索取、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
特别是要加大力度查办涉及三峡库区移民迁建、安置、地质灾害治理、重大工程建设及交通建设,国企经营、改组、改制、破产和严重侵害农民利益、涉及“三农”问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
另外,有行政执法权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司法人员徇私枉法、贪赃受贿,故意放纵、包庇商业贿赂犯罪的,都将受到重处。
行贿者将上黑名单
重拳打击受贿,行贿者也跑不了。今年掀起的反商业贿赂风暴,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也要依法惩治。
该负责人解释说:现在,很多行贿者不再是不得已而行贿,他们是为了获得和自己本身资质不相匹配的利益而行贿。“相比较前几年,他们身上的被动色彩已经弱化,更多地有了一种主动色彩,因此,有必要给予这些行贿者更重的打击。”
一旦因行贿被定罪,就要上检察院的行贿系统“黑名单”,污点企业将向全社会曝光,并取消招投标资格。“这对从源头上打击商业贿赂,至关重要。”
跨地区办案防干扰
为保证顺利办案,市检察院发挥“指挥中心”职能,实行侦查一体化。通过市检察院督办、参办、提办、指定异地查办等方式,帮助下级检察院排除办案中的干扰和阻力。也就是说,原本发生在A区、本该由A区检察院办理的商业贿赂案,指挥中心可以直接安排B区的检察院负责查办,或者直接指挥A区的上级检察院来办。
该负责人表示:“对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还将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顺利查处。”
商业贿赂易发主体排行
行业一:医疗药品行业
可能行贿主体:医疗用品(药品、设备、耗材)生产、代理、销售商可能受贿主体:医院领导、采购人员、医务人员贿赂形式:药品回扣、提成、劳务费、差旅费、赞助费、新药推荐费
行业二:建筑业
可能行贿主体:建筑商可能受贿主体:业主单位、政府管理部门相关官员贿赂形式:好处费、回扣、旅游等变相贿赂形式
行业三:教育行业
可能行贿主体:教材出版社、器材生产商、基建单位、校服生产厂家等可能受贿主体:学校相关负责人贿赂形式:回扣、折扣、手续费等
行业四:电信行业
可能行贿主体:电信运营商及代理商可能受贿主体:开发商、电信业务使用单位贿赂形式:免除债务、装修住房、免电话费和其他通讯费等
行业五:银行业
可能行贿主体:贷款公司、企业及其职员,可能受贿主体:行长及相关负责人贿赂形式:贷款发放及设备引进中的回扣、赠送现金、股票、低价处理不良资产后的提成等
行业六:保险行业
可能行贿主体:保险公司及其职员可能受贿主体:承办保险的单位负责人、购房、购车时的中介商代理人贿赂形式:保险回扣、提成、高额返还、超标准或越范围支付高额代理手续费
行业七:政府采购
可能行贿主体:政府有关官员可能受贿主体:参与投标单位贿赂形式:好处费、回扣、提供住房、车辆、旅游,安排配偶子女出国等变相贿赂形式
行业八:零售业
可能行贿主体:供货商可能受贿主体:超市、卖场的采购员、相关负责人贿赂形式:回扣、提成、进场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