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员工分红入股制度,起源于一八四二年法国的福查奈斯油漆公司,由于此项制度对促进劳资关系有极大的帮助,在一八八七年传入美国普洛脱·甘贝尔(Proder & Comber)公司之后,随后即为企业界所采用。
员工分红入股的基本理念,是认为一个企业组织中,股东、管理者与员工三者,具有同等重要之地位,每一位伙伴对于企业的发展,都具有关键性的作用,最好能让员工成为合伙人,增加员工对公司的向心力,协助员工财产形成,并使员工合理分享企业的经营成果,以消除或缓减劳资对立的功能,使劳工由「无产阶级」变成「资产阶级」,共同为企业的发展而努力。
分红入股的内涵 所谓分红入股,系指「员工分红」、「员工入股」及「员工分红入股」三项制度的简称。
(1)员工分红制度
分红即是利润分享,也就是分配红利之简称,多以现金红利为主。它系指事业单位于会计年度结算后,将其课征营利事业所得税后之可分配盈余的一部分红利,分配给参与贡献的全体员工。红利分配给股东,称为配息。多赚多分,少赚分少,不赚不分。员工想要分红增加,便要努力工作使企业赚钱。
依劳动基准法规定:「事业单位于营业年度终了结算,如有盈余,除缴纳税捐、弥补亏损及提列股息、公积金外,对于全年工作无过失之劳工,应给予奖金或分配红利。」(第29条);公司法也规定:「章程应订明员工分配红利之成数」(第235条),由此可知,企业实施分红制度系采强制性规定。
(2)员工入股制度
入股又称为员工持股,也就是让员工成为企业或公司的股东。它系指企业协助所属员工获取本企业发行之部份股权而成为股东,惟入股与否,听任员工之意愿。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行新股时,除经目的事业中央主管机关项目核准者外,应保留发行新股总额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员工承购。」(第267条),公司对员工依上述规定所承购的股份,得限制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转让,其限制期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因此,当员工离职时,就常会出现规定要把股票卖回给公司的现象。事实上,依公司法规定,除了特别股之收回、或因公司营业政策重大变更,致少数股东请求收回股份,以及公司因合并所产生的股份收买等,公司是不得将股份收回、收买的。一般所谓把股票卖回给公司,多安排由公司的职工福利委员会,或特定人买进该部份股票。
员工入股方式可由企业依各式奖励方案让员工在公司内服务一定期间之后,使其持有公司股票,以为激励员工参与推动公司预期之目标,对于稳定员工的向心力与劳资和谐,具有相当之助益。
有些企业不愿在发行新股时,保留部份股数由员工承购时,一般的作法是在员工报到时,要求员工填写一份放弃公司法第267条承购新股发行时之认购拋弃权。
(3)员工分红入股制度
员工分红入股制度((Profit Sharing and Stock Ownership),系指员工既分红又入股的混合制,亦即企业对于每年年度终了结算,分发红利时,将一部份红利以现金分配员工外,并得将一部份之红利改发企业的股票,使员工既享有企业盈余所发之红利,亦可获得企业的股票。这是分红又入股双轨并行的制度。若为无偿配给则称为「配股」,若为以股票面值或部分比率之股票市价认购,则为「入股」。因此,员工除可以获得企业股权外,其企业之盈余红利又可兼得盈余转增资无偿配股以股票面值课税与无交易税及其它税赋的益处。以台湾目前现况而言,高科技产业多以「配股」为主。
分红入股的规划
企业分红入股的规划,一般考虑用下列的方式,来分配分红入股的标准:
1.职务的轻重(职级的高低)
2.服务的年资
3.绩效的表现
4.薪资的多寡
5.其它客观的标准
以某一科技公司为例,员工只要工作期间满半年,公司就会发放股票,但发放的张数不一,基层员工可能只有拿到半张股票,通常公司会在七、八月间通知员工发放股票事宜,股票则在一至二个月内拨入员工的户头,只要股票入了个人户头,就可以「挂出」。
员工认股选择权
前奇异公司总裁杰克·威尔许接受访问时曾说过:「我们(奇异)大约有85,000名专业员工,每年有10,000到12,000人会得到奖励,入选的员工经常变动。到目前为止,大约有29,000人获得认股选择权,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员工认股选择权(Stock options)是员工入股制度的一种,它通常指公司在指定期间,给于员工在一定期间内购买特定数量公司股票之权利。认购股价通常比照当时的市价或稍低于市价,此亦即员工的行使价格。员工通常在取得日后即可行使认股选择权而逐步拥有公司的股票。例如甲公司授与某员工在工作一年后有购买五万股的权利,分五年行使,则此员工自第一年起每满一年,就有购买一万股的权利,但若可行使认股选择权购买时,股价欠佳,则员工可保留该年购入之权利,等到未来股价上扬时再以原指定价购入,再行卖出。
员工分红和员工选择权那一种方式比较好?要看公司吸引人才的策略在那里。
如果员工拿了股票很快就走人,公司就会选择不发员工分红入股。如果员工无法拿到股票可能很快走人,此时可能就要选择员工分红入股。景气低迷的时候,使用股票选择权比较有意义,因为股价低,有上涨空间;景气好的时候,股价高,分红入股比较好。
全球软件业龙头微软公司决定停止发放员工股票选择权,2003年9月起改以限定股票酬庸员工,并打算提列已发行的股票选择权费用和未来分配的限定股票费用。德利公司首席策略师贾尼克说:「由于微软具指针的作用,我们可以预期会有其它科技公司仿效。」,台湾企业静观其变。
结论
对高科技公司而言,员工股票分红已经被视为留住人才的最重要工具之一。目前国内并没有特别规定,公司要如何分配员工认股权,因此发行计画是否具备公平性,或者是只限于少数高阶主管,应该由公司就个案目的去考量。证期会官员认为,公司上市上柜挂牌交易后,不宜发放太高比率的员工分红入股,而应该选择多发放员工认股权,两种方式绑在一起,不但对公司每股纯益冲击有限,也可藉此激励员工打拼,享受获利成果。
实施分红入股与员工认股权制度,使员工分享企业经营的成果,是帮助员工财产形成的具体作为之一,藉股权或盈余的分配,来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向心力与认同感,降低员工流动率,鼓励员工长期储蓄,做好理财规划,专心工作,进而提升企业生产力与营运绩效,落实工者有其股,和谐劳资关系,亦是达成劳资合作的有效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