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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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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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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年08月14日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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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新华网
| | | 近日,惠州市各县、区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出台。据悉,这次调整是惠州市从1994年以来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最高增长22%。惠城等区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各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从2006年9月1日起执行。
最高增幅22%为历年最大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以及惠州市各县、区经济发展状况,惠州市对各县、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凡设立在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区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600元,折算的小时标准工资为3.59元;凡设立在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500元,折算的小时标准工资为2.99元。
据《惠州日报》报道,这是惠州市自1994年实行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以来的第9次调整。最近的一次调整是去年1月1日执行的,当时各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494元(如下表),此次调高106元,增幅达21.5%,其他各县调整后的增幅达22%,这是惠州市历史上增幅最大的一次。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已达到2005年度惠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1321元的45.4%,标准水平居全国前列。
县区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分别设立
据介绍,同以前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相比,这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大的特点是:各县、区的标准是由市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来分别设立。原来惠州市各县、区的标准都是由省政府直接指定的标准,今年除了市区的标准由省政府直接指定外,各县、区的标准由市政府根据不同的情况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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