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湖南省邵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经办的该市洞口县电信公司“米加谦挪用资金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邵阳市检察院退卷,要求补充侦查。而10天前,该分局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已掌握足够的证据,证明米加谦有挪用资金的犯罪嫌疑。
14日下午,在看守所待了35天的米加谦被“取保候审”,但他拒绝在“取保候审”单上签名,并表示要对直属分局的“错误拘留”提起国家赔偿诉讼。
应邀协商却遭刑事拘留
米加谦原是邵阳市洞口县电信公司的一名代办人员。6月8日,他与另一代办人员胡龙同时被关进看守所,与此同时,包括他们2人在内的一起12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案件被迫终止裁决。
据了解,米加谦、胡龙等12人是洞口县原邮电系统职工子弟,从1991年到1996年,先后进入父母单位干上了“临时工”。1998年邮电系统改革,米加谦等人被留在县电信公司并被派往乡镇电信营业所,从事电话安装、线路架设、维护、话费收缴等工作。
2001年,洞口县电信公司实施用工制度改革,在与公司签订了“代办协议”后,米加谦等人以“代办人员”的身份从收取的话费、维护费中提取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