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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人士评论参考:细细品味封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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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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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年09月07日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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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17173
| | | 游戏米果通过各大媒体向6名离职员工发通缉令的事,据我所知的不可靠消息来看,是没少掏腰包的。传言说只要哪家媒体的编辑不肯登,米果便立刻向其广告部门施压。游戏米果迄今为止运营的游戏有三款,其中《星钻物语》已经驾鹤西游,《真封神》这游戏也差不多寿数已尽,《如来神掌》的广告前一段时间仿佛在平面媒体上见过,但也可能是我记错了。所以,假如我没记错和猜错的话,游戏米果的施压方法大致有如下两种可能:1、不肯刊登通缉令的媒体,《如来神掌》的广告款会被更长时间拖欠;2、一把钞票砸在销售的脸上,就是要买软文版面。
关于掏腰包的真实性,也许没必要或者没法去印证。但这传言却透露出了三点很可疑的信息:
1、游戏米果发表声明的缘由,或者说其可以理直气壮的依据,是在游戏米果与6位当事人所签的劳动合同中有“竞业禁止”的相关条款。但一般来说,竞业禁止也不适用于普通员工,因为法律规定,只有在合同所规定的补偿金数额恰当并且员工已确定收到补偿金时,“竞业禁止”协议的条款才会被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实际情况诚如赖介婷在接受采访时所说的那样:“其实基本上每家公司都会在合同中有关于竞业禁止的东西”,但“90%的人都不会认为是很恐怖的东西,大家会认为这是正常的。”
就我在游戏行业里这些年的经历来看,同一批人半年不见就换了一圈公司从来都是很平常的事。并且我也实在不觉得就游戏业目前的这点道行有什么可值得保密的东西存在,所以必须“竞业禁止”。当然,我是搞运营的,赖介婷等6人是搞开发的,所接触的层面不同,机密程度自然也不能同日而语。但问题在于,几年来到处都是“UO之父”、“暗黑之父”等一堆爸爸级人物“跳槽”、“分家”后的“又一世界级大作”,也没见EA和Blizzard满世界追着NC Soft和旗舰工作室去打官司啊?
那么,游戏米果作为一家2003年便成立,并运营3款网络游戏的公司,其总经理作为一个海归,于法律规定,于国情,于行业潜规则,有没有可能不知道?所以,游戏米果此次的封杀虽然师出有名,但很显然名不正,言不顺。
作者:笑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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