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一定要平衡各种行为,否则就可能从制约行为转变为逼迫行为。
处罚不是最终目标,这些都只是工具,希望通过这些工具来影响员工的行为选择,选择对企业目标实现有益的行为。
朋友居然进了派出所,这让我很是吃惊。马上赶往朋友家,发现他已经回到了家中。“你小子做了什么奸,犯了什么科,居然要搞得被警察叔叔请去喝茶?”我向朋友调侃到。“不是我犯事了,我是帮警察叔叔工作去了。”朋友解释到。
原来朋友今天陪他妻子去医院检查身体,在交款处排队时,看见一个小偷居然在偷一个人的钱。小偷没有得手,被事主发现了。事主看来是个老实人,发现有人偷钱没敢大声声张,低声下气的向小偷求情,说自己是乡下人,身上这点钱是救命的钱,让小偷高抬贵手。没想到小偷居然还发了脾气,说他污蔑自己,要事主向他道歉赔款。朋友看不过眼,就上去喝止小偷。两个人说着说着就动起了手,围观的其他人也都忍无可忍,一起动手把小偷给制服,扭送到了派出所。朋友也由于见义勇为,需要到派出所进行笔录。
“这些小偷实在是太可恶了,居然连人家看病救命的钱也偷,像这样的人干脆拉出去枪毙算了,看以后谁还敢偷东西。现在治安这么差,偷盗的事情这么多,我看就是刑罚太低的原因。小偷的犯罪成本太低了,没抓着算赚了,就是抓到了,被关几天也就出来了。对他没有什么实质的威慑作用。”朋友看来对小偷的行经是深恶痛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