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是激励的共同标准,这样才有公正可言。所有激励都不偏离目标,至少证明主管并无私心,不是由于个人的喜爱而给予激励,而是站在组织的需要,尽量做到人尽其才。偏离目标的行为,不但不予激励,反而应该促其改变,亦即努力导向团体目标,以期群策群力,有志一同。
凡是偏离团体目标的行为,不可给予激励,以免这种偏向力或离心力愈来愈大。主管激励部属,必须促使部属自我调适,把自己的心力朝向团体目标,做好应做的工作。
主管若是激励偏离目标的行为,大家就会认定主管喜欢为所欲为,因而用心揣摩主管的心意,全力讨好,以期获取若干好处。一旦形成风气,便是小人得意的局面,对整体目标的达成,必定有所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