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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型师辞职跳槽被索5万 无效条款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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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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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年09月15日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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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南国早报
| | | 跳槽,堪称时下年轻人使用频繁的词汇之一。有道是“人往高处走”,这本来是好事,但值得引起重视的是,记者最近从法院获悉,因跳槽引发的诉讼案也不少。
发型师辞职被索5万元
彭某是发型设计师,2000年10月,他与南宁市某美容美发城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多后,他再次与该美容美发城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两份合同均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至2006年5月3日止。如果彭某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在两年内不得从事与本行业相关的工作,如彭某违反本协议规定,要支付违约金5万元。
另外,双方还约定,在合同期内如果彭某违反美容美发的约定,或者违反店方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依据法律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彭某在合同期内擅自离职的,按违约处理等等。
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彭某提出辞职,并于去年11月跳槽到南宁市另一家美发店工作。今年4月6日,南宁市某美容美发城得知这一情况后,向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彭某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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