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区分及界定
铭万网 时间: 2006年09月29日10:44 信息来源: 中国劳动保障报
  离职,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离职的方式有四大类:劳动关系终止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每一类中各分诸小类,有多种的离职原因与相应的法律依据 

    劳动关系终止 

    劳动关系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主体不同,发生的结果也会不同最凸现的差异就在于是否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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