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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竞业禁止”法规遵从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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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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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年10月18日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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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中人网
| | 链 接:高昂的法规遵从成本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2年美国出现世通和安然事件后,凸现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萨班斯法案在此背景下出台。萨班斯法案的根本目的是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
萨班斯法案最重要的两个条款是302条款和404条款。其中302条款规定上市公司的CEO和CFO在其年报中必须签名并认证其财务报表,表明其不含有任何不真实的并导致其财务报表误导公众的重大错误或遗漏; 而404条款它成立了一个独立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来监管审计,加强审计师的独立性,规定上市公司的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师必须在年报中就公司产生财务报告的内控系统分别做出评价和报告,外部审计师还必须对公司管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控系统结论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意见。
这项制度在增加审计公司收入的同时,也在增加上市公司的合规性成本。有调查表明,实施萨班斯法案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合规性成本平均为460万美元左右,这些成本包括3.5万小时的内部人员投入、130万美元的外部顾问和软件费用以及150万美元的额外审计费用(增幅达到35%)。对于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亿美元的公司而言,这个数字则为平均800万美元左右。通用电气公司曾表示,404条款致使公司在执行内部控制规定上的花费已经高达3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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