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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员工:既要对事也要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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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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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年10月26日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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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博锐管理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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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批评人时,我们常常听到的一句经典语言是对事不对人,籍以说明和保持批评的客观态度;那么在奖励人时又当如何呢?如果从资本的本性出发来看,那么它也必然是对事不对人的;但是管理者要和具体的人打交道,尤其是在激励中出现职员对策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必须处理好“对人”的个案,“各个击破”。因此在奖励时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在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叶公好龙式的经营管理者,声称要奖励职员的积极性,而一旦职员的积极性极大的涌现出来时,自己却乱了手脚,有时还会产生“功高盖主”的恐惧。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叶公确实好龙,于是龙种与跳蚤都跳出来,活灵活现的要在奖励的殿堂里登堂入室,于是便演绎出一幕幕企业监管的悲喜剧,使得管理者不得不认真对待其间的是是非非。美国安然公司的财务丑闻就说明了这一点。允许企业高管持股并授以期权,做为一种制度安排并不是针对某一个“千里马”而授予的特权,安然公司也不例外。但是安然公司的高管们正是利用这种制度安排,聘请财务公司做假帐,制造泡沫业绩,抬高股价,然后迅速抛出所持股票,发了一笔大财,而公司的资金链条终于出现裂痕,导致破产。从激励的角度汲取教训,就需要认真研究安然公司高管们在股权激励中作假的个案,在聘用或考核企业高管时,就应当认真考量其个人的诚信度;而加强对企业高管诚信度的考核,又不是对某一个高管过不去,对每一个人的考核的严格又是一视同仁的。这就是对事与对人两个方面的相互过渡,做为管理者对职员的奖励也是一样。管理者实施奖励时当然不愿意把事情弄得这么复杂,但现实却要求管理者必须这么做。正如美国管理专家米契尔. 拉伯福所说的那样,“我们宣布讲究实绩,注重实效,却往往奖励了那些会做表面文章,投机取巧的人。”为了减少这种现象,管理者在实施奖励时,必须警惕职员以人谋事,或者以事盖人的对策。
作者:张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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