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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使工会维权得解决其自身的尴尬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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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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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年11月30日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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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红网
| | | 广州市花都区朗盛水产养殖场工会主席陈传力和广东阳江龙达集团工会副主席杨观趣,为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等问题向企业提出要求,结果两人均被企业除名。然而,两人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均获胜诉、上级工会向企业发出《劳动法律监督书》的情况下,仍未能改变两位工会主席下岗的命运。 工会主席履行职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遭到企业打击报复的,并非仅广州市的这两家企业,去年北京市某企业就将替职工维权的工会主席给开除了。 工会主要负责人因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而丢了饭碗的事,不得不使人想到工会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显得软弱无力的现状。尽管工会被称为“职工之家”,但是不但企业的职工,就是社会上的其他人群对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存有很大意见的。然而,如果说工会不想不愿意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那么是不尽切合实际的。广州市中院在执法实践中认为,部分工会并不是不愿意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而是由于工会工作制度和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工会缺乏有效的维权手段。我以为,这才是许多工会不敢、不能依法维权不的症结所在。
作者:匡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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