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所得超12万自行纳税申报口径
铭万网 时间: 2006年12月20日10:55 信息来源: 中新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以下简称《办法》)下发后,部分地区要求进一步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所得计算口径。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

  通知指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除按照《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计算年所得以外,还应同时按以下规定计算年所得数额:

  (一)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二)财产租赁所得。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三)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据此计算年所得。

  (四)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企业债券利息所得。全部视为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五)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据此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合伙人应根据合伙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未规定分配比例的,按合伙人数平均分配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同时参与两个以上企业投资的,合伙人应将其投资所有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相加后的总额作为年所得。

  (六)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

  通知称,上述年所得计算口径主要是为了方便纳税人履行自行申报义务,仅适用于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年度自行申报,不适用于个人计算缴纳税款。各级税务机关要向社会广泛宣传解释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年所得的计算口径。

  通知指出,按照《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自愿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当签订委托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协议(合同),同时,纳税人还应将其纳税年度内所有应税所得项目、所得额、税额等,告知受托人,由受托人将其各项所得合并后进行申报,并附报委托协议(合同)。

  税务机关受理中介机构、扣缴义务人或其他个人代为办理的自行申报时,应审核纳税人与受托人签订的委托申报协议(合同),凡不能提供委托申报协议(合同)的,不得受理其代为办理的自行申报。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ysl@mainone.cn至或致电:64401238-653。
评论】 【 】 【推荐】 【打印

[热门关键词]: 纳税
  相关信息
  · 北京个税将考虑纳税人家庭收入 2006-12-07
  · HR参考:全年性奖金如何纳税? 2006-12-06
  · 申报个税管死工薪族管不住有钱人 2006-11-13
  · 5种情形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 2006-11-09
  · 纳税500强出炉 谁是纳税最多企业 2006-09-04
  ·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筹划技巧 2006-08-28
  · 粤高管纳税530万 房产人士具多 2006-07-04
  · 单位为职工购买的养老保险应该纳税 2006-06-29
  · 房地产企业06年新政策解析纳税筹划 2006-06-06
  · 员工薪酬激励要注重纳税筹划 2006-04-24
广告
  我来说两句

请您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本网留言板管理员有权删除其管辖留言内容
您在本网的留言,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或引用
参与本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昵称: 匿名
 



· 企业薪酬管理中的"格雷欣法则"
· 看建立在业绩基础上的薪酬体系
· 企业如何有效的福利弹性化设计
· 货币性质的薪酬提升企业凝聚力
· 整体报酬、股权激励和现金薪酬
· 了解员工要求调整薪酬真正原因
· 提高员工对薪酬满意度绝妙招数
· 企业空降兵团经理人该如何管理
· "中产阶级"心态的员工该如何管
· 论防止企业人才流失的管理技巧
· 企业激励员工的"垂法斯特方式"
· 企业内部培训之四大常见怪现象
· 如何为企业挑选优秀的培训公司
· 企业培训:应小心绕开四大雷区

铭万版权所有 © 2004-2006 集团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媒体报道 | 免责声明 | 诚征代理 | 友情链接 | 招聘英才
客户服务热线电话:010-64401203 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mainone.cn
京ICP证050659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铭万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