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
 
“裁员避规”伤害企业“软实力”
铭万网 时间: 2007年12月26日10:40 信息来源: 致信网
编 者 按 :《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一些企业纷纷出台对策,用裁员的办法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笔者看来,这些企业看似聪明的“裁员避规”,其实也伤害了企业自身的“软实力”。
  针对近期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突击裁员等行为,广州市政府发出一项紧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如果不是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不得进行规模性裁员,一次性裁员或12月14日至31日内(含31日)累计裁员20人以上或10%以上属于规模性裁员,须提前向劳动部门报告。

  《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一些企业纷纷出台对策,用裁员的办法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广州紧急叫停企业在年底突击裁员,最终效果如何暂且不论,但在笔者看来,这些企业看似聪明的“裁员避规”,其实也伤害了企业自身的“软实力”。

  在这些裁员事件中,受到伤害最大的也许是当事员工,但对企业来说,要想在市场上不断发展壮大,重要的还在于有一支支持企业发展的员工队伍,当员工权益与企业利益相冲突的时候,首先拿员工“开刀”,这样的企业是无法赢得员工的真心认同的,企业的凝聚力也无从谈起。

  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企业拥有的良好社会形象,也是其赢得市场竞争的“软实力”。企业良好的外部形象和口碑,首先要得到企业内部员工的认可,才能得市场的认同,赢得消费者的尊重,进而扩大市场占有率,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和谐的劳资关系,不仅需要靠法律来规范,也需要企业文化的熏陶,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来看,在一些知识密集型企业,尤其需要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赢得员工的认同。

  由此看来,在目前劳资双方地位不平等的现实语境下,企业以裁员规避《劳动合同法》,表面上看可以让企业在短期内获益,减少因签订长期合同给自己带来的压力,但从长远来看,此举不仅损害了企业自身的信誉和社会形象,也对继续工作的员工留下了不良印象,从而加深彼此的防范心理,强化双方的短期行为,为企业的长期发展留下隐患。
作者:高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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