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示离职员工信息涉嫌侵犯隐私权
| |
铭万网
|
时间:
2006年09月01日16:47
|
信息来源:
新民晚报
| |
6名员工因故离开了公司,没料到自己的照片和身份证号码被公司登在报上。游戏米果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称,在一年的竞业禁止期间,其他业内公司不得雇佣这6人。6名离职员工表示,“竞业禁止可通过协议进行,但公布我们的照片和身份证件号码,侵犯了公民隐私权。”
赖介婷是离职员工之一,她昨天向记者出示了公司登有“严正声明”的报纸。“声明”上公布了六名员工的彩色个人照片、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
“竞业禁止”无可厚非,但在报纸上公示员工的照片是否合适?对此,上海共舟律师事务所李国梁律师明确表示,此举涉嫌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李国梁律师认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属于个人隐私权范围,未经公民同意不得公开。而对于“竞业禁止”,即使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里有明确规定,员工离职后,也不能在公开媒体上公布,这种“提前干预”做法不但违反了劳动法,也侵犯了其他公司自由录用人才的权利——即使原公司与员工有“竞业禁止”规定,其他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有自由录用人才的权利。
作者:罗水元
|
| | | |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ysl@mainone.cn至或致电:64401238-653。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