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跳槽转行案例 做个理智的离职者
| |
铭万网
|
时间:
2006年10月19日17:43
|
信息来源:
就业时报
| |
原供职于佛山市南海区某印刷包装公司的黄某,因为心中有气,辞职时将公司电脑内价值4万多元的生产文件删除,被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黄某3年有期徒刑。黄某是在加薪未果的情况下主动离职的,尽管这些文件是黄某参与设计制作的,但法院认为它们是工作成果,属于企业,个人无权处置。
这件事提醒职场人士,离职也要讲诚信。作为一个理智的离职者,应该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留有余地
如果你是主动辞职,应给公司一段考虑的时间,以便用人单位作出权衡,并作好准备工作。时下,有些职场人士喜欢频繁跳槽,只要某家公司承诺多给几百元月薪,就擅自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被动,有时候甚至会出现“人走项目瘫”的局面。根据《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同意辞职者辞职,可以在这个期限内物色并培训好继任者,以免因人员流动造成工作被动。一些负责任的辞职者往往在辞职前打好招呼,并主动培养副手,这不仅有利于自己顺利跳槽,还能给公司留下好的印象。
好聚好散
一个有远见的辞职者应当想到,辞职以后,你可能到新公司上班,也可能注册自己的公司。不管如何发展,你与原公司的关系并未终结,因为原公司极有可能会成为你以后的客户。有远见的离职者,不仅不会刻意去破坏原公司的客户关系,相反,会继续为原公司介绍客户,从而给外界留下诚实守信的印象。相反,也有一些职场人士因为与原单位闹过不愉快,辞职时喜欢拉上一大队人马搞集体辞职,以为这样能挫伤公司的元气。但是这样也损害了自己的形象,以后,不管到什么公司,人家都会对其设防,实际上是得不偿失。 |
[1] [2] 下一页>>
| | | |
本网引文仅用于传播,无经营目的;文章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本网观点;与本文相关意见及异议,请发信ysl@mainone.cn至或致电:64401238-653。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