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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务员考试作弊禁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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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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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6年12月05日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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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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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事局有关负责人2006年12月4日在解读上海200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时说,过去五年内在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将不具备报考上海地方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上海这项规定的严格程度高于全国水平,目前考试作弊者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的“禁限”是三年。上海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徐锦林说:“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职业,公务员应当遵循更为严格的诚信标准。”
同时,上海还规定,在今年报考公务员的过程中,对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报考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当年考试录用资格,且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作者: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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