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我没有认为这会是一场较量
“又没我的份儿”,我无比懊恼地目送邓雯走进主任办公室。
我不动声色地埋下头,翻着桌上的案卷,可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心里如翻江倒海,烦躁异常。“凭什么,凭什么好事总轮不上我?”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了,虽然我每次都满怀期待,但找上门的业务,主任想到的只有邓雯。
我所在的这个律师事务所,除了一正一副两个主任,专职律师只有4位,其中我和邓雯都是新手。要知道,做律师的,最头疼案源。没案子,能生生困死你。尤其是我们新手,更依赖那些找上门的案件。
大多时候,律师都是喜欢单打独斗的,谁也不愿跟别人共分一杯羹,赢了官司关起门来自己数钱岂不更美?所以,带我们新人这样的活儿,只有主任躲不掉,谁让律所是他办的,培训工作自然不能推卸。
当主任觉得我们都可以独立办案时,案子便不再平均分配。而不幸的是,我成了被冷落的那一个。
当初我来到这里当律师的时候,可是满怀美好憧憬的,现在看来,我太过理想,完全低估了起步阶段的艰辛。那个时候,邓雯是我唯一的倾诉对象,父母那里只能报喜不能报忧,而邓雯和我同病相怜,总也好过那些明明混得凄惨却还等着看我笑话的同学。每当其他律师出门办案,我们俩就会见缝插针地谴责一下资本家,说说主任的坏话,或者抱怨法学专业设置泛滥,僧多粥少呀。
没有案源就得仰人鼻息,生活的艰难初见端倪。虽然在这个悠闲的城市,吃碗面只要不过3元钱,有肉的炒菜也就10元一盆,但每个月600元的底薪却逼着我下班后直奔菜市场。精打细算不是我的强项,我常常觉得疲惫,如同深陷泥淖,喘不上气来。
邓雯开始的时候,和我一样悲惨。谁也没想到,一个集体诉讼案把她救出了苦海,同时也终结了我和她的友谊。
当时,这个案子的十几个原告蜂拥而至,想搞清楚谁是谁都难。前期准备工作繁琐,诸如签合同、整理证据之类的,主任无暇顾及,便让我和邓雯来做。
我们俩各自负责一半数量的原告。在邓雯分到的那一半里,有一个王老太老是糊里糊涂的,前期工作耗时耗力。相比之下,我完成的更快些。出乎意料的是,当我们把整理好的东西交给主任时,邓雯表现出了高我一筹的地方。
“主任,这个人的情况有些特殊。”邓雯熟练地抽出了王老太的材料,有条不紊地开始汇报。我对邓雯的表现很惊讶。
她还对主任说:“您放心,我都去她那儿核实过了,应该没问题。”当时主任点头点得意味深长,不无赞许地说:“工作就得细细干,不能大意,打无准备之仗。”
从那以后,主任对邓雯的印象越来越深。
现在想来,我输的冤枉。一开始,我就不认为这会是一场较量,而落败的后果同样让我始料不及。这种不明不白的输,让我备感委屈。我从不认为我比邓雯差,无论是比学校还是比个人实力,我都能从邓雯那里获得“比对”的优越感。但是,残酷的现实总能让人低头。
一样的繁复琐事,一旦没人陪你一起做,就会更觉得苦不堪言。在律所,邓雯越来越忙碌,不只是给主任整理证据目录,还会自己操刀一些小案子,甚至直接代替主任去开庭。而我,却还在原地踏步,接待当事人、复印材料、填写委托合同。我不得不痛苦地接受了这个事实,那就是,邓雯已经超过我许多了,甚至抢了我的饭碗。
所里有限的案源尽归邓雯独享,我呢,为了每个月拿到大于600元的月薪,不得不四处发动关系找线索找案源,甚至卑鄙地鼓动人家打官司,“告他,没别的办法。放心,我帮你打”。尽管这样的做法自己都很不齿,可一想起邓雯,瞬间的反省就被愤懑取代了,“我这也是被逼出来的!”
记得在学校的时候,提到离婚这样鸡毛蒜皮的小案子,大家都非常不屑,“杀鸡焉用牛刀?”可如今,我就像个三流律师,每天都挣扎在琐碎繁杂当中。邓雯如今已经开始做非诉业务了,都是涉及公司什么的规章啊、合同啊,既成系统又能赚钱。
我们的差距越拉越大。她早已不是那个可以和我互诉衷肠的患难之交了。
我真希望邓雯永远别来所里,这样我就可以暂时忘掉自己悲惨的处境,按部就班地干干琐事,盘算着手头的小案子,累加起它们的代理费,有时竟还能心满意足地窃喜一番。
然而,邓雯的高跟鞋总会像梦魇一般结束我的好心情。我对她高跟鞋的熟悉程度远胜于她本人,甚至当好几个人一起走近时,我可以像某种听觉灵敏的动物一样,听出她是第几个进门的。
比起菜价的涨跌,关注邓雯的生活让我觉得愈加疲惫。邓雯在律所的日子,我的注意力常常不能集中。她在给谁打电话,当事人还是法官?她去主任办公室干什么,商量案情还是又有新任务?她跟财务嘀嘀咕咕,难道又报销什么账目?
就像现在这样,听到主任招呼邓雯,我下意识地微微侧了侧身,焦虑、忐忑,难以平静,写满字的案卷瞬间变成了一片空白。
突然间,我觉得简直太痛苦了,“在这里,在有邓雯的地方,我能企盼什么?”